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骑鹅旅行记见过天地,见过众生,才能遇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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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是很奇怪的,只要是顺应人性的,没有人不喜欢,比如好吃的、好玩的;而反人性的事情,没有人天生热爱,比如学习、工作。对于心智尚不成熟的孩子来说,更是如此。

01故事简介

在童话故事《骑鹅旅行记》中,就有这样一个特别“顺应人性”生长的男孩,他叫尼尔斯。生活在瑞典南部乡村,他的父母是善良勤劳的穷苦农民,但是尼尔斯生性顽皮淘气,粗野冷漠又懒惰孤傲。他不爱学习,爱搞恶作剧,经常欺侮家里的动物们。对待父母,他也没有一点儿关爱之心,非常叛逆不懂事。妈妈挤牛奶时,他抽走奶桶;妈妈提着妈桶走过时,他用纱网罩住她;还经常把爸爸或妈妈关进阴冷的地窖里。气得妈妈经常流眼泪,甚至向神灵祈祷。

主人翁就是这样一个14岁的熊孩子,妥妥的逆子。也许有一些理智的父母看到这里,会说:孩子是父母的复印件,父母不舍得管教,一定会有人替他们管教的。是的,尼尔斯的“报应”来了。

一天,尼尔斯的父母到教堂做礼拜去了,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,而惹恼了他,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。动物们对他的遭遇幸灾乐祸,并群起而攻之,鸡和鹅都说他活该,猫要咬断他的喉咙,奶牛们更是连连叫好。

就在这时,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,家中的雄鹅莫腾禁不住诱惑,展翅高飞。尼尔斯为了阻止雄鹅飞走,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,惊慌失措中被带上高空。他们就这样开始了一场不可思议的奇妙之旅。

02背景简介

这本书是瑞典小学生教科书,还是世界文坛史上第一部,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。它背后的作者赛尔玛拉格洛夫更是一位令人啧啧称叹的传奇女作家。

这个伟大女作家的成长经历中一定有爱的浸润,所以在《骑鹅旅行记》里,她才可以做到与万物共情,连尼尔斯这样一个人畜共愤的熊孩子,她都能”悄无声息”的将他“改造”成人格健全的好孩子,她是怎么做到的呢?

03健全人格修炼必经三部曲

王家卫曾说:见天地、见众生、见自己。

这是健全人格修炼必经的三部曲。我们就从这三条线,分析《骑鹅旅行记》中的熊孩子尼尔斯,是如何“逆袭”的?

01见天地,方知自己的渺小

刚开始随白鹅飞上高空的尼尔斯,在稍微适应环境后瞄了一眼下面,尼尔斯觉得大地是一大块五颜六色的方格布。经过大雁的提醒,他才辨认出来,那些不计其数、大大小小的方格正是耕地和牧场,他竟然笑出了声。可见他虽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,但是从来没有好好的看过脚下这片哺育着他的大地,更无法谈得上热爱。所以雁群第一次歇脚栖息的瓦姆布湖,尼尔斯觉得它是难看的。

随着雁群的继续南飞,尼尔斯学会了观察,开始欣赏山水田地的旖旎风光,感受大海与陆地相接处的愉快与和睦,由衷的赞叹大自然的温和与友善;他喜欢山顶景致的独特,也热爱黑夜的美妙;他被绚丽多彩的自然景象迷住,对天地的崇敬油然而生;他为金碧辉煌的威尼塔城在魔法中消失痛哭流涕,对自己没有出手相救而耿耿于怀,直到看见只剩下残垣断壁的另一座相似的城之后才释然,也由此懂得了不留恋过去、珍惜当下才是最美好的。

我们看到尼尔斯在天地自然中一点一点的变化,作者对这部分却特别惜字,只有零星的词语不经意的散布在文字里。即便如此,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尼尔斯对大自然的情感,呈喇叭状的渐强趋势在发展。

大自然是一本天然的教科书,一草一木皆有灵性。但是它有从不言说的逻辑与法则。只有深入其中,看见它的变幻、呼吸它的清新,品尝它的香甜,聆听它的律动,触摸它的肌理,感受它的神奇与力量,领悟和参透他的接纳与教诲后,你才能在心智上逐渐的获得成长。

在《奇葩说》中,曾经有个选手说:他为了观看伦敦奥运会,从中国的北方骑行到南方,这一路饱览了祖国的大好河山,体验着南北自然景态的差异。最后到伦敦时,他的心态非常的平和。这正是天地自然扩大了他的认知,令他对世间万物产生了敬畏之情,他才有一视同仁的平静。

02见众生,方知人间善恶

人是社会的人,个人只有通过社会群体才能被纳入社会这个大体系中。我们来看看尼尔斯在这场旅行中,他接触到了怎样的社会群体?他又看到了怎样的众生相?

首先不得不说,将尼尔斯变形的精灵是善良的,他让尼尔斯失去强大的体格,却给了他另外一种天赋:通晓所有动物的语言。

雄鹅莫腾是尼尔斯这次旅行中的第一个朋友。他不顾其它家鹅的反对,勇敢的跳出自己的舒适圈,跟随雁群北飞。尽管这是他的第一次长途飞行,但是他不卑不亢也没有气馁,用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,他做到了在飞行时与雁群比肩;他对尼尔斯忠贞友善;对弱小的灰雁富有同情心和爱心,并因此收获了爱情。

大雁阿卡是个极具飞行经验的雁群首领。每年都有雏雁跟随她练习飞行,但是她从来都没有用言语告诉过那些没有经验的小“菜鸟”们应该怎么做?更没有讲成堆的大道理,她身体力行的用自己的方式向他们“授以渔”;她时刻都保持激昂的情绪,对遇见的每一个生灵礼貌周到,并传达欢快的正能量;面对恶劣的气候,她努力发挥领头雁的作用,不放弃不抛弃;她正视尼尔斯的每一点进步,给他最大的信任和鼓励;在其它族群发生危难的时候,她自告奋勇,用热心和智慧去帮助别人;就连她的敌人——大雕夫妇遇难后,她都能大爱无疆的抚育着他们的幼崽。她就像一个仗剑走天涯的侠客,在整个动物族群中都有非常高的威望。

老雕高尔果就是前面说到的,大雁阿卡抚育长大的雕族幼崽。他幼时一直以为自己是大雁,长大后因为冲动抓了几只鸡,被阿卡嫌弃而逐出门,此后他潜心积善,最大的心愿就是获取大雁阿卡的谅解。

狐狸斯密尔是雁群飞行中的最大阻力,他总想生擒大雁以饱口福。他在鹤舞大赛因破坏规则偷袭雁群,被同类狐狸惩罚并逐出库拉山。他把怨气撒在雄鹅和尼尔斯身上,不断怂恿别的动物利用自己的特长攻击雁群,仍然以失败告终,最终失去了自由。

乌鸦黑旋风长相凶狠残暴、贪婪粗莽,他带领着与他性格相似的乌鸦们,从善良的乌鸦继承者那里夺取权位,充当着强盗和恶棍的角色为非作歹。因为贪婪、凶残和不尽人情,他在尼尔斯的短刀下丧命。

尼尔斯所遇见的每一个动物都是个性鲜明的。雄鹅和雁群在与尼尔斯朝夕相处中,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他。他们同山水自然一样,对尼尔斯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没有过多的言语,只是相信他、鼓励他、支持他所做的一切判断和决定。老雕高尔果对阿卡的挚爱和怀念,就像刀刻斧凿般的镶嵌在心底,并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沉沉的“感恩”两个字。

朋友就像空气和水,对于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,但是完整的生命中也不能没有对手。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讲,对手也是一种成全,它可能会带来一时的麻烦,但是终究会倒逼你加速成长。尼尔斯正是有了,像狐狸斯密尔这样紧追不舍的对手,他才会在理智上受到最深刻的刺激,从而鞭策自己必须强大到让对手无计可施才是上上策。斯密尔被禁止“出入境”的遭遇,其实也在告示尼尔斯:任何不遵守规则的人,必将受到惩罚,就算是同类,也不会包庇。

对于乌鸦黑旋风,我觉得这是作者最巧妙的安排。如果说狐狸斯密尔是敌人,那么乌鸦黑旋风就是不折不扣的小人,这个小人是怎样的呢?“他越看越不喜欢他们。他们的羽毛特别肮脏凌乱,好像从来都没有用水洗刷过;爪子上沾满了干泥巴;嘴角上挂满了食物渣子。他发现,他们是和大雁们差别很大的的鸟类。他觉得,他们长相凶狠残暴、鬼鬼祟祟、疑虑重重、粗鲁莽撞,简直是一群恶棍和无赖”。通过尼尔斯的心理描写,我们可以看出,黑旋风就是人间百态中的丑态,也是美与丑、善与恶比对过后的标尺。有了这把标尺,尼尔斯对于自己以后人生的选择和方向,就有了一个“有所为,有所不为”的完整参照。

03遇见更好的自己

见过天地,见过众生。我们最后来看一看,他们究竟在熊孩子尼尔斯身上,发生了哪些化学反应,才让他遇见了更好的自己?

刚开始出门的尼尔斯不过是个自私的“怂包”。他想到自己被迫离家的不幸,就忍不住哭起来,他只想赶快回到父母的身边,帮助雄鹅也是这个原因。当雄鹅为了感激他的救命之恩,把捉来的鲈鱼送给了他时,他虽勉为其难但还是吃掉了那条生鱼,他没有和还在饥饿中的雄鹅分享。解救大雁也只是一时兴起,把狐狸密斯尔误认为一只小狗。幸好有雄鹅和雁群的通力合作,他才得到了解救。

当尼尔斯从人类那里把松鼠解救出来,让他们一家重新团聚并获得自由,他因此被当成奇迹而上了报纸。在这之后,惨遇险境的的雄鹅向他求救时,他得意自己成了能帮助别人的人,但是他仍然是犹豫和不知所措的。直到最后千钧一发的时刻,他才鼓足了勇气,使出了全身力气将雄鹅解救了出来。此时的他就像一个被突然推上顶流的人设,不得不狼狈又奋力的维持着这个正面的形象。其实他心里也只是被表象而吸引,觉得呆在雁群身边,可以整天闲逛,逃避劳动和读书,不会因为懒惰而受责备。

在灰老鼠以迅猛之势占据黑老鼠的城堡,并对全城各个簇类的动物都带来了困扰之时,大雁阿卡自告奋勇要带着尼尔斯帮助他们,遭受到白鹳的戏弄。非常生气又想显示能耐的尼尔斯想要乘白鹤睡觉时使坏。阿卡制止了他,自信乐观的告诉他一切都会顺利的,最后在全城动物齐心协力的帮助下,尼尔斯用吹口哨这个及其环保的方式,将灰老鼠引诱出城,换得了全城的清静,还赢得了百鹳这个好朋友。在这次博弈中,尼尔斯的优势被挖掘,在实战中初告大捷。这种实在的肯定如星星之火一般,点亮了他心中的某一角。同时他也能深刻的感悟到:解决问题的方式,不止有武力报复这一种,还有其它更有意义的方式。

尼尔斯心性仍然未定,在阴冷的雨天里,他曾尝试欣赏在雨水中复苏的万物。强忍过后的湿凉和恐惧让他对人类有了强烈的渴望。他无意之间知道:如果他能照顾好雄鹅并让他平安回家......就能破解魔法恢复为正常的人。虽然他只听到了前半句,但足以让他兴奋不已。从此他主动承担起守护雄鹅和整个雁群的责任,一次又一次的破坏了,狐狸密斯尔的阴谋诡计。也因此获得了雁群中每一只大雁,都愿意用生命护他周全的承诺。体会到爱之厚重的尼尔斯,不动声色的拥有了爱别人的能力。他为雄鹅的失踪而紧张,发自内心的欣赏灰雁并帮助了她。

苦难磨砺着尼尔斯的意志,他日渐成熟。他学着用智慧,协助绵羊赶走狐狸的偷袭,赢得绵羊们的尊重。还和雄鹅一起利用“地狱洞”,替绵羊们永远的解除了后顾之忧。当他被凶残的乌鸦劫持的时候,他沉着应对,机智勇敢的完成了一个人战斗。

不知不觉间,尼尔斯已经“蜕变”成为别人家的孩子。他信守承诺;他已经可以用大雁阿卡的方式思考并圆满的解决问题;他没有为了自己恢复正常的人形而陷雄鹅的生死于不顾......最后他眼带光芒,完整如愿的回到了父母的身边。

04结语

读完这部童话故事后,我一直都觉得大雁阿卡是非常了不起的!我的直觉告诉我:大雁阿卡就是作者赛尔玛的化身!为什么这么说呢?我们来看一看作者的经历。

赛尔玛出生于瑞典韦姆兰省的一个小庄园,3岁左右时双腿完全麻痹不能行动。从此她就坐在椅子上听祖母讲述古老庄园的传说和故事。7岁以后她开始大量阅读书籍。

经过超常的努力,她考入瑞典皇家女子师范学院,毕业后在一所女子学校担任历史、地理教师,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写作。出版了几部小说后,赛尔玛辞去了教师一职,全心致力于文学创作。

再看大雁阿卡,她是领头雁,每年都会带领雏雁练习飞行,就像老师在新学期带领新学生;壮雁练就技能后,第二年不再跟飞,这不正是毕业与老师告别后的景象吗?她除了教雁群生活的本领,还教给他们在险境中如何生存,她始终包容与接纳、信任与鼓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,这不正是为师者的风范吗?

当初次旅行的白鹅和雏雁,因体力跟不上想要暂停歇息的时候,大雁阿卡没有停留,只是让雁群转告他们:“快点儿飞比慢慢飞要省力!”、“飞得高比飞得低更省劲!”、“跟不上就回家去!”,这三句话在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处都有重复。话语简单,不经意间可能就略过了。但是细品后,就会发现这不正是课堂上优、差生差距的真谛吗?优秀的学生在课堂上认真专注听讲,课后复习巩固,紧跟老师的节奏,当时看似紧张劳累,其实是最节省精力和时间的。反观差等生,课堂上的跑神虽然可以暂时的放松,课后却要付出同等或者更多的时间来弥补这段断奏的知识点。我相信赛尔玛在每一年迎接新生的课堂上,也一定对她的学生们,说过这三句话。

有人说:真正的教育,从来不是点石成金、立地成佛的技巧,而是一段春风化雨、自然无为的过程。

这世间哪有什么所谓的“熊孩子”,不过是为人父母者,没有做好那只“领头雁”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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